前 言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来安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的关键时期。编制和实施好《安康市“十四五”绿色金融发展规划》,对于安康实现生态经济化和经济生态化,引导金融资源向生态友好型产业倾斜,奋力谱写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规划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和《陕西省“十四五”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安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精神为依据,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一、发展基础“十三五”时期,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的严峻挑战,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引,紧紧围绕“追赶超越、绿色崛起”的战略定位,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这个本源不动摇,坚守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不动摇,埋头苦干、大胆创新,加大绿色金融示范市创建力度,在服务生态经济、推动金融创新、促进金融扶贫、优化金融生态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加快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金融规模持续扩大
“十三五”期间,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 11 家,保险业金融机构 30 家,证券业金融机构 4 家,融资担保公司 5 家,小额贷款公司 21 家,典当公司 15 家。截至 2020 年 12 月末,全市金融业增加值达到 58.09 亿元,GDP 占比由“十二五”末的 2.8%增加到 5.3%,金融业跃升为全市的支柱产业。“十三五”末,全市各项存款余额 1693.14 亿元,较“十二五”末余额增加 660.43 亿元,年均增速为 10.39%,增速在全省排名第三,如图 1 所示。
图 1 安康市“十三五”各项存款余额及增速(亿元,%)
各项贷款余额 961.25 亿元,较“十二五”末增加 414.05亿元,年均增速为 11.93%,增速在全省排名第六,如图 2 所示。
图2安康市“十三五”各项贷款余额及增速(亿元,%)
“十三五”期间,存贷比达到56.8%,较“十二五”末提高3.8个百分点。全市绿色贷款余额121.03亿元,占全部贷款12.59%,如图3所示。
图3安康市“十三五”绿色贷款余额及占比(亿元,%)
加快重点企业挂牌上市步伐,扎实推进桂花水能、华银科技上市前期准备工作,“十三五”期间累计在新四板挂牌企业达到78家,其中成长板29家,交易板48家(排全省第四位),科创板1家,有6家企业在陕西股权交易中心实现直接融资1.4亿元。市财信融资担保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到15.15亿元,各县(市、区)分支机构实现了全覆盖,新增融资担保业务、新型政银担业务、比例再担保业务和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业务规模均排名全省前三位。
(二)金融创新成果丰硕
“十三五”期间,安康市作为陕西省确定的首批绿色金融试点市,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走在全省前列,成为国家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将绿色金融与重大项目建设、数字经济等有机结合,创新形成“绿色金融+”“互联网+金融”等模式,先后创新了“绿色金融+两权抵押”“新社区工厂贷”“云义贷”“开工贷”“税务贷”“富硒茶叶贷”等特色信贷产品。建行安康分行在国内率先推出“裕农通”服务模式。市财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设立全省首家绿色担保部。加大了生态环境治理基金投放力度,探索开展了土地增减挂融资模式,有力促进了美丽乡村建设。安康富硒食品质量责任保险得到切实推进,成功承保宁陕野生动物致害责任保险全省第一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助保险在陕南率先实现零的突破。安康平利县“两权”抵押贷款模式助推民营及小微企业发展经验做法被评为全国金融服务民营小微企业优秀案例。
(三)金融聚集区加快形成
依托安康高新区,全力打造金融机构相对集中、现代服务业态齐全、商贸服务较为繁荣的安康金融聚集区。“十三五”期间,金融聚集区引进入驻各类金融机构 30 家,其中银行类机构 11 家,保险类机构 11 家,证券类机构 1 家,地方金融组织 7 家。
(四)金融扶贫成效显着
“十三五”期间,我市以省级金融精准扶贫示范市和国家政策性金融扶贫实验示范区为抓手,积极创新金融扶贫产品和模式,打造了“征信+精准扶贫”“金融+社区工厂+贫困户”“股权投资+龙头企业+贫困户+银行信贷”“绿色金融+电商+精准扶贫”“绿色金融+绿色股权投资+精准扶贫”等一批金融扶贫模式,其中,平利县“金融+社区工厂+贫困户”模式被国务院扶贫办和国家发改委在全国推广。
截至 2020 年 12 月末,各县(市、区)累计到位小额扶贫信贷风险补偿金 2.61 亿元,撬动各金融机构发放扶贫小额贷款113639 笔共计 48.72 亿元,投放规模位居全省第一。
(五)金融生态日益优化
“十三五”期间,规划出了绿色金融发展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先后制定并印发了《安康市关于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指导意见》《安康市绿色金融示范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安康市“十三五”绿色金融发展规划》《安康市绿色金融考核实施办法》等多项制度性文件,为安康绿色金融发展奠定了基础。
“十三五”期间,积极开展和参与各类绿色金融主题活动,先后承办了陕西省社科联第十届(2016)学术年会“绿色发展促升级”分场活动、安康绿色金融论坛,组织了小微企业挂牌“与资本市场同行”暨纪念资本市场建立 30 周年安康主场活动。申请成为首批中国绿金委地市分会,参加陕西省绿色金融巡展,全面展示辖区绿色金融成果,通过一系列主题论坛活动的举办,扩大安康绿色金融的影响力。
尽管我市“十三五”期间金融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弱项,主要表现在:
一是金融业发展仍然不平衡不充分。金融供给结构与经济多元化需求还不够匹配,直接融资占比依然偏低,过度依赖以银行信贷为主的间接融资状况仍未改变。
二是绿色金融体系依旧不完善。绿色金融发展尚处于探索阶段,在整个金融体系占比较低,绿色金融发展缺乏内部驱动力,法律法规体系尚未健全。
三是金融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实力较弱,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内控机制不健全、人员专业素质不高、业务开展不规范等问题。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的能力亟需提升,产品和服务创新尚不能契合绿色转型发展需要,数字化、科技化手段运用不足,高素质、复合型金融人才匮乏。
四是绿色金融发展的配套政策不健全。作为新生事物,绿色金融发展仍存在业务发展先于标准制定、标准不统一、环境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我市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地方财力相对薄弱,许多扶持政策难以落到实处,专项资金对金融机构绿色供给的激励作用有限。
二、发展环境
(一)重大机遇
1.习近平总书记来陕来安考察的宝贵机遇
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时明确提出了陕西要持续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的要求。2020 年 4 月,习近平总书记来安康考察期间,首次提出了“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绿水青山既是自然财富,也是经济财富”的总体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来陕来安考察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为安康坚持“追赶超越、绿色崛起”的发展总纲,坚持“发展为要、创新为先、民生为本、生态立市、开放兴市、产业强市”的发展路径,深入实施绿色循环发展战略,统筹生态经济化、经济生态化,加速构建绿色循环产业体系,全力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带来了千载难逢的宝贵机遇,也为安康持续做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增添了强大动力、指明了前进方向。
2.全球经济绿色转型发展的历史机遇
面对全球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叠加的新形势,全球已有许多国家陆续制定了绿色复苏的行动计划,旨在通过绿色发展方式刺激经济增长,全球经济开始向绿色、低碳、可持续转型。同时,作为绿色复苏的重要手段,国际社会对于 ESG 理念已形成共识,全球范围内开始形成发展绿色金融的热潮。
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我国确立了碳达峰碳中和的“30·60 目标”。根据国家气候战略中心测算,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到 2060 年,我国新增气候领域投资规模达到 139 万亿元,年均约为 3.5 万亿元。在巨大的资金需求中,绿色金融将是弥补资金缺口的主要方式之一。随着我国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及消费结构加速调整,绿色能源、绿色制造、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等新业态蓬勃发展,相关的投融资需求大幅增长,为金融机构进一步创新绿色金融服务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3.我国绿色金融纵深发展的政策机遇
近年来,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不断丰富,特别是绿色信贷、绿色债券规模增长较快。截至 2020 年末,我国绿色贷款余额接近 12 万亿元,存量规模世界第一;绿色债券存量 8132 亿元,居世界第二位。同时,形成了“三大功能”(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和市场定价)和“五大支柱”(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强化金融机构监管和信息披露要求、逐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拓展绿色金融国际合作空间)的政策框架,为安康绿色金融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政策机遇。
4.中省推动绿色循环发展的战略机遇
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长江经济带、汉江生态经济带等国家重大战略的深入实施,为推动我市绿色循环和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
我省在“十四五”时期将深入实施陕南绿色循环发展战略,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探索绿色产业园区、绿色供应链金融等创新产品,加快建立健全陕西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并支持安康探索绿色金融试验,给我市绿色金融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
(二)主要挑战
1.“碳达峰碳中和”带来的挑战
伴随“30·60”双碳目标的确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气候和环境约束进一步增强,低碳绿色转型也会导致高碳排放的资产价值下跌,进而对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安全性带来冲击,可能会增加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
2.绿色金融体系不完善的挑战
我国的绿色金融行业尚处于初期探索阶段,绿色金融的政策体系、法律法规和相关配套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多层次的绿色金融市场存在绿色金融标准界定不统一、产品服务不充分、服务和监管措施不健全及价格发现和风险定价的市场化程度滞后等问题,对我市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形成了一定制约。
3.市场主体驱动力不足的挑战
目前,我国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的主要动力是政策驱动,生态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长期价值尚未显现,一些金融机构和市场主体缺乏绿色投资理念,绿色金融市场参与度不高,金融服务主体单一,银证保基等金融主体联合创新机制不畅,市场主体自主推动资源向绿色领域配置的动力不足,难以完全满足绿色企业(项目)多层次、多样化的投融资需求。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来安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融入新发展格局,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和“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重点实施绿色金融体系构建、绿色金融开放促进、绿色金融数字赋能和绿色金融生态优化“四大工程”,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奋力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更大金融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相互促进。安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要坚持生态优先,率先把我市建设成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功能示范区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始终坚持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更加有效地将生态资源转化为经济优势,全方位支持绿色产业和绿色项目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坚持鼓励创新与防范风险协同推进。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不断强化绿色金融的产品、服务和模式创新,形成以点带面推动绿色金融创新的新格局。坚持底线思维,建立健全绿色金融监管制度,形成重大风险的联动处置机制,完善风险处置手段,防止出现绿色项目杠杆率过高、资本空转和“洗绿”等问题,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坚持政策激励与监管约束有机结合。不断完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加强财政、金融、产业、环保等激励政策协调,协同推动金融资源流向绿色生产、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绿色技术创新等领域,形成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激励机制。健全绿色金融市场监管措施,对于违反绿色低碳原则的行为和市场主体,通过限制市场准入等惩戒措施,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强化绿色金融的约束机制。
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共同发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绿色金融资源配置中的枢纽作用,有效激发绿色金融市场主体活力,通过市场需求引导绿色金融资源有效配置。有效发挥政府在顶层设计、政策引导、规范标准、统筹协调和应用示范等方面的推动作用,营造良好的绿色金融发展环境。
(三)导向布局
突出支持优势特色产业。引导全市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绿色循环发展要求且具有环保指数高、带动性强、规模效益显着等特点的优势特色产业支持力度,围绕富硒食品、新型材料、文旅康养、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包装饮用水、毛绒玩具、电子线束、蚕桑、茶叶、魔芋产业 11 个重点产业链,重点支持富硒食品、新型材料、文旅康养 3 个千亿级,装备制造、茶叶2 个三百亿级,生物医药、包装饮用水、毛绒玩具、电子线束、魔芋、蚕桑 6 个百亿级产业集群,拓展节能环保、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生态碳汇等相关重点行业绿色金融业务。
优先支持绿色技术创新。依托省市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引导金融机构把绿色技术创新作为优先支持领域,支持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推广和应用。强化对节能环保、清洁生产、生态保护与修复、规模化储能、氢能、碳捕捉、生物质能等领域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等绿色技术创新的支持,构建科技金融服务链,为绿色低碳技术企业提供全面金融服务。
大力支持乡村振兴。推动绿色金融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协调配合,加大对乡村振兴的支持力度,为生态循环农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和国土空间绿化、能源资源节约利用等领域发展提供一揽子绿色金融服务。
引导支持绿色消费。逐步将绿色消费纳入绿色金融支持范围,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绿色消费信贷业务,开发绿色车贷、绿色储蓄卡、绿色信用卡等零售类金融产品,通过创新“垃圾分类绿色信用积分”“碳积分”等多种形式的绿色金融产品,引导绿色、可持续的消费理念,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四)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切实提升绿色金融服务水平,更好参与绿色金融对外合作,积极助力国家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到 2025 年,形成政府推动、市场主导、企业参与、公众支持的“四位一体”绿色金融发展体系,让绿色金融助力安康生态高效保护和经济绿色转型,建设秦巴区域性绿色金融中心。
2.具体目标
金融总量目标。到2025年,全市存贷款规模力争分别超过2500亿元和1500亿元,存贷比提升到60%以上,不良贷款率控制在2.5%以内。绿色信贷投放占比达到20%以上,人民银行用于支持绿色金融的再贷款累计投放达到200亿元以上。力争环境责任强制保险实现机构全覆盖,实现保费收入100亿元以上,保险深度达到5%以上,保险密度达到3500元/人,保险赔偿支出占重大灾害损失的20%以上。
金融机构目标。构建更加丰富完善的绿色金融组织体系,金融服务聚集区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十四五”期间,力争引进2家以上省内外银行来安设点,全市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达到25家以上,设立证券公司营业机构10家以上,保险机构50家以上。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组织保持稳健运行。绿色金融服务覆盖率大幅提升,辖内企业和居民获得绿色金融服务的便利性显着改善。设立市级绿色产业投资基金和绿色担保基金,力争绿色产业投资基金达到10亿元以上、绿色担保基金担保额度达到200亿元以上。
金融市场目标。争取发行绿色央行票据、绿色债券100亿元以上,建立100家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争取实现3家以上绿色生态企业上市挂牌,实现主板上市融资零的突破,股权融资50亿元以上。积极发展适应环保、低碳、节能等绿色循环产业需求的绿色保险,使其在全市保险业务总量的占比达到60%以上。争取建立区域性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等交易中心。
金融生态目标。绿色金融意识全面提升,金融稳定监测和金融风险预警系统进一步完善,金融市场和金融活动进一步规范,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进一步提高,金融资产质量、经营效益、风险控制水平进一步提高,社会信用体系进一步完善。
表1 安康市“十四五”金融业发展主要指标
目标任务 |
预期目标值 |
|
金融总量目标 |
各项存款余额 |
≥2500 亿元 |
各项贷款余额 |
≥1500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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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贷比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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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贷款率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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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绿色金融再贷款 |
200 亿元 |
|
保险保费收入 |
≥100 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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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保险深度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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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保险密度 |
3500 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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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目标 |
金融机构数量 |
≥25 家 |
证券机构数量 |
≥10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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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机构数量 |
≥50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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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产业发展基金 |
≥10 亿元 |
|
绿色担保基金担保额度 |
≥200 亿元 |
四、重点任务
着力提升绿色金融支持安康绿色发展质效,重点实施色金融体系构建、绿色金融开放促进、绿色金融数字赋能绿色金融生态优化“四大工程”。
(一)绿色金融体系构建工程
坚持从顶层设计、治理架构、产品体系、风控机制、息披露、开放合作、能力建设等方面强化绿色金融体系建设,以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多种绿色金融业态为主导,努力构建广覆盖、多元化、多层次、多样性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
1.大力发展绿色信贷
鼓励国有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安分支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绿色支行、绿色金融创新中心等绿色专营机构,设立绿色金融试点行,打造绿色金融的专营机构、专业部门和专业团队。健全绿色金融专门机构的组织架构、绩效考核、激励约束和内控制度,引导和鼓励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向绿色银行转型,加快推进绿色银行或“两山银行”建设。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六单”(单列信贷规模、单列资金价格、单列风险管理指标、单列信贷审批通道、单列绩效考核、单列绿色金融产品)和“四专”(专营机构、专项规模、专有审批、专项考核)绿色信贷管理模式。按照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的要求,配套绿色信贷专项规模,积极开展投贷联动业务,开辟绿色信贷快速审批通道,进一步扩大绿色园区、绿色企业、绿色项目等贷款规模。
鼓励政策性、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为我市绿色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融资支持。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发个性化、差异化、定制化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绿色信贷品种。推广新能源贷款、能效贷款、合同能源管理收益权质押贷款等信贷品种,创新绿色供应链、绿色园区、绿色生产、绿色建筑、个人绿色消费等绿色信贷品种。积极探索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等绿色权益担保方式,通过特许经营权质押、林地经营权质押、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未来收益权质押等抵(质)押担保物创新,推出环境权益贷款、能效融资、碳
排放权融资等创新产品。
2.创新发展绿色保险
支持保险机构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先进技术,参与建立面向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投保主体的环境风险监控和预警机制,实时开展风险监测,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及时提示风险隐患,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建立“绿色理赔”通道,加强理赔工作管理,规范、高效、优质地开展理赔工作,对损失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自然灾害,建立预付赔款制度。
充分发挥绿色保险的风险保障和转移功能,引导保险资金的绿色化运用。根据不同行业和区域环境风险类型与特点,积极开发符合市场需求、能有效保障环境风险的保险产品及
服务。探索在高风险、高污染行业和重点防控区域依法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探索发展巨灾保险、生态农业保险、绿色产品质量保证保险等各种新型绿色保险险种,探索环责险、森林险、茶叶、魔芋、渔业气象指数等绿色保险业务创新,推动保险机构参与养殖业环境污染风险管理,建立农业保险理赔与病死牲畜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
3.推动绿色直接融资
按照培育一批、挂牌一批、升级转板一批、上市辅导一批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思路,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到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及在省股权交易中心和“新三板”挂牌融资。
推动金融机构和市场主体发行“碳中和”金融债、绿色金融债、绿色企业债、绿色公司债、绿色中期票据、绿色定向工具等绿色债券品种,支持企业利用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资产。积极探索发行绿色市政债券,支持绿色领域项目建设。
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与社会资本共同设立绿色发展引导基金。吸引有实力的机构投资者和社会资本设立绿色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并引进专业投管机构按市场化运作方式进行投资管理。积极推动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共同设立碳中和基金。安康市财信融资担保公司通过划转一部分担保资本金或增资扩股等方式设立绿色担保基金。
4.发展新型金融业态
以绿色金融为重点,支持发展供应链金融、信托、融资租赁、金融租赁、消费金融、汽车金融、财富管理、资产管理、碳金融、第三方支付与清算和互联网金融等新兴金融业态,探索“投贷联动”模式支持绿色产业发展。
(二)绿色金融开放促进工程
1.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大格局,积极学习和借鉴国际绿色金融先进理念、发展经验及管理模式,推动我市与相关国际金融组织和跨国公司的交流与合作。
支持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等为我市绿色项目提供投融资和技术服务,加强与国外评级机构、指数公司等在绿色和可持续发展评价、ESG 信息披露、绿色创新、净零排放和气候解决方案指数开发应用等领域的合作。
2.深化区域协同合作
加强与发达地区的互动交流,建立健全汉江生态经济带绿色金融政策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推进汉江生态经济带绿色金融基础设施、产品创新、标准体系、区域环境权益交易、智库研究等领域互联互通、协同发展。
和毗邻地市合作,积极培育高效便捷的排污权、用能权、水权、林权、碳排放权等区域性交易市场,开展跨行政区域的环境权益交易。争取开展国家碳交易试点,逐步开发碳租赁、碳基金、碳债券等金融产品,建立起涵盖现货交易、远期交易和期货交易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体系。支持专业服务机构根据市场需求提供环境权益相关的资产评估、认证、咨询、资产处置等服务。
3.持续推动定点帮扶
持续推动中国建设银行定点帮扶取得新成效,以绿色金融行动提升乡村振兴服务供给能力,探索绿色产业振兴和长效机制帮扶措施,深度重塑农产品全产业链和价值链。
(三)绿色金融数字赋能工程
1.大力发展金融科技
鼓励金融机构和金融科技企业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等金融科技手段积极探索数字赋能绿色金融的新路径,在绿色识别、风险管理、环境气候效益
测算、信用评价、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绿色金融发展领域提供准确高效的金融科技支撑。
2.完善信息管理系统
依托安康智慧治理平台,加快建设完善金融服务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小微企业信贷产品信息查询平台和安康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筹建集信用采集、融资对接、信用增进、金融监管、便民服务、政务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安康绿色金融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企业碳排放、污染排放、环境违规记录、环境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监测,形成对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务的逐笔、实时、穿透式监管的服务闭环,并逐步与中省市相关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充分共享、功能高效协同。
(四)绿色金融生态优化工程
1.打造绿色金融聚集区
依托安康国家高新区高端产业聚集、配套设施完善等优势,在安康高新区建设金融机构集聚、金融人才密集、金融市场活跃、金融业态丰富、金融生态优良的安康绿色金融聚集区。
按照点状分布、相对聚集的空间布局,积极引导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及相关的服务配套行业在绿色金融聚集区入驻,大力推进金融资本、人才、科技等要素集聚,吸引一批高端的总部金融机构、财富管理机构、金融科技公司和专业性服务机构到绿色金融服务聚集区展业。
2.建立健全标准体系
市金融办组织先行试用绿色金融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结合我市绿色金融发展实际,会同国家驻安金融监管机构,制定地方绿色融资主体和绿色金融机构的认定、评价、认证标准和绿色金融统计标准,组织制定国家绿色金融标准配套制度或者补充性地方绿色金融标准。
市改革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根据需要组织制定相关领域绿色企业和项目技术标准,为绿色金融活动提供技术规范指引。在现有的第三方机构评级体系中纳入并提高绿色评价权重,并尝试针对绿色项目进行专项绿色评级。
3.强化环境信息披露
逐步建立统一的地方环境信息披露标准,探索建立绿色金融业务全链条的环境信息披露机制,推进地方企业及法人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不断提升绿色金融市场透明度。
推动评级机构提升绿色债券评级质量,鼓励信用评级机构在信用评级过程中将绿色债券发行人的绿色信用记录纳入其信用风险考量,并在信用评级报告中进行专项披露。
4.加快绿色项目库建设
根据发改委与生态环境部、人民银行等部委联合出台的《绿色产业指导目录》支持领域,围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生态环境产业、基础设施绿色升级以及绿色服务六大类绿色经济活动,结合监管机构绿色统计口径,研究出台《安康市绿色项目认定评价办法》,逐步建立统一的绿色项目库。
将进入绿色项目库的企业和项目及时向金融机构进行推介,提高金融支持绿色发展的精准程度。绿色项目库中的项目分为“纯绿”和“正常”两类。其中,“纯绿”项目指符合有关政策,具有显着环境正面效益的项目;“正常”项目指环境正面效益不显着,但符合环保标准及相关要求的项目。
5.加强服务体系建设
大力发展法律、财务、数据分析、资产评估、信用评级、业务外包、征信、信息咨询等绿色金融服务中介机构,培育和引进绿色认证、绿色评估等专业服务机构。
研究建立集评估、咨询、法律、财务、融资、数据增值服务、项目管理、人才引进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绿色金融服务中心。
依托区域性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和综合性绿色金融服务平台,形成金融大数据、金融云、网络征信等以大数据为支撑的绿色金融中介服务机构,打造绿色金融中介综合服务平
台。
6.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提高对绿色金融风险的识别能力,加强金融风控管理,防范项目“洗绿”“漂绿”“染绿”风险。
严禁金融机构以绿色金融产品名义对不具备绿色特性的金融产品进行宣传、销售或者推广,严禁相关单位以绿色融资的名义为不具备绿色特性的企业或项目申请绿色资金,严禁认证评级机构为不具备绿色特性的企业或项目出具绿色认证报告或绿色评级报告,有效防范化解绿色金融风险。
7.改善社会信用环境
以信用安康建设为契机,加强绿色金融市场参与者的诚信教育和个人征信知识的宣传,加快推进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广泛开展企业信用评级和信用乡村、信用社区建设,促进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建立健全绿色金融行业自律机制,建立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用奖惩制度,真正构建起“守信一路畅通、失信处处受阻”的社会信用环境。在绿色金融立法方面大胆探索、先行先试,研究出台《安康市绿色金融条例》,营造绿色金融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五、保障措施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穿于规划实施的全过程,推动党的领导融入金融机构治理各环节,理顺地方金融机构党组织隶属关系,层层落实责任,推动党建和金融业务相互融合促进。
推进地方金融机构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认真落实“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要求,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加强地方金融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选优配强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地方金融干部,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敢于担当、善作善成的地方金融服务队伍。
(二)加强组织领导协调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金融的副市长任组长的“安康绿色金融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绿色金融发展的总体规划、宏观指导、综合协调、政策落实等工作,研究部署绿色金融发展的各项重大任务,统筹解决遇到的各类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承担日常组织、协调、检查、考核等工作。建立健全县(市、区)金融监管机构,进一步充实基层金融监管力量。
市金融办会同中央驻安金融监管机构、省市有关部门建立绿色金融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金融与生态环境、财政、产业、科技、商务等领域的政策协同。定期举办绿色融资银企对接会和项目推介会,促进金融机构和企业进行对接合作。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细化工作目标和进度安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在绿色金融创新研究、政策建议、对外合作、标准制定和自律管理等方面的作用。致力“绿色发展,金融创新”的研究与探索,开展绿色金融领域的前瞻性研究与创新性探索。
(三)完善配套政策支持
充分发挥各级财政“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市、县(市、区)财政每年在各类财政奖补贴息资金中,统筹一定比例专项用于绿色信贷贴息、财政补贴奖励、税费减免、担保补偿、绿色金融机构培育、绿色产品和服务创新等方面的支持,进一步增强金融机构支持绿色产业和绿色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强化货币政策工具引导,运用再贷款、再贴现支持绿色信贷发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绿色信贷不良容忍度,开展降低绿色金融资产风险权重、提高棕色资产风险权重和优先受偿绿色资产权益试点,支持在安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绿色融资主体提供信用增进服务。
研究建立绿色金融业务的风险补偿机制,逐步扩大风险补偿机制在绿色低碳领域的适用范围,增加风险补偿额度,增强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和化解能力。
(四)强化人才智力支撑
建立健全与绿色金融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流动机制,将绿色金融人才作为重点引进和培育的高层次金融人才予以扶持,加强多层次绿色金融人才队伍建设。
对接“百千万”人才工程,面向国内外下大功夫引进“高精尖缺”的绿色金融专业人才。依托陕西省各大高校的教育资源,引入省内外优秀教育资源建立绿色金融培训基地。
完善金融人才服务体系,强化金融人才认定、落户和住房、子女入学等优惠政策保障,实现人才政策应享尽享。
(五)严格考核评估奖励
将全市绿色金融发展目标任务纳入各县(市、区)、各部门高质量发展考核范围,建立健全绿色金融专项绩效评价体系。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情况纳入宏观审慎评估考核,在信贷政策执行考核指标中设立绿色金融专项指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开展督促检查,市政府对在绿色金融发展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营造良好的绿色金融发展氛围。
(六)促进宣传引导推介
深入挖掘总结我市绿色金融发展的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做好舆论宣传引导,通过互联网、电视、电台、平面媒体等方式,宣传普及绿色金融知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绿色金融意识,组织绿色金融产品推介会,形成全社会人人知晓、参与和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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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名词解释
1.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
2.绿色金融体系:指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指数和相关产品、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金融工具和相关政策支持经济向绿色化转型的制度安排。
3.绿色金融业务:是指金融机构开展的符合绿色金融标准及相关规定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股权投资、绿色租赁、绿色信托、碳金融等。
4.绿色信贷: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支持应对气候变化、环境改善、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和生态保护等经济活动所提供的信贷产品及服务。
5.绿色债券:是指将募集资金专门用于支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产业、绿色项目或绿色经济活动,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并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包括但不限于绿色金融债券、绿色企业债券、绿色公司债券、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和绿色资产支持证券。
6.绿色保险:狭义的绿色保险是指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广义的绿色保险是通过保险产品的绿色化设计,将低碳、环保等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到保险产品之中去,借力保险的风险管理机制及其派生功能,从而达到助推经济社会活动“绿色化”的目的。
7.保险深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保费收入占该地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反映了该国家或地区保险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8.保险密度:是指按照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计算的人均保费收入,它反映了一个国家或地区保险的普及程度和保险业的发展水平。
9.绿色投资基金:是指针对节能减排、改善环境、促进绿色发展而建立的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包括但不限于绿色产业基金、绿色发展基金、绿色担保基金、碳基金、气候基金等。
10.绿色供应链:是指将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理念贯穿于企业从产品设计到原材料采购、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和报废处理的全过程,使企业的经济活动与环境保护相协同的上下游关系。
11.环境权益:是指政府对行为主体在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消耗数量方面设定许可、进行总量控制而产生的权益。主要包括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节能量(用能权)、绿色电力证书等。
12.绿色融资担保:是指为绿色企业、绿色项目、或者以绿色资产作为主要反担保措施的项目提供的融资性担保服务。
13.碳达峰:是指某个地区或行业,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历史最高值,是温室气体排放量由增转降的历史拐点,标志着经济发展由高耗能、高排放向清洁、低能耗模式的转变。
14.碳中和:是指某个地区在一定时间内(一般指一年),人类活动直接和间接排放的碳总量,与通过植树造林、工业固碳等吸收的碳总量相互抵消,实现碳净零排放。
15.棕色资产:是指特定会计主体在高污染、高碳(高能耗)和高水耗等非资源节约型、非环境友好型经济活动中形成的,能以货币计量,预期能带来确定效益的资源。
16.ESG:代表环境(Environment)、社会(Social)和治理(Gover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