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民宗委关于做好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民宗发〔2022〕17号)精神,省民宗委会同省财政厅按照《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研究安排了切块到县资金。现将项目资金分配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单位:万元)
县区名称
第二批
中央资金
县区金额合计
汉滨区
(恒口示范区)
183
183
合 计
183
183
监督电话:3288604 091512317
中共安康市委统战部
2022年5月26日365bet官网首页_365被限制如何解决_Best365官网登录